對現代舞作品,應該盡力避免是非曲直的判斷,尤其是在
看遠離傳統(tǒng)觀,念的后現代舞時應該如此。舞蹈是離經濟基礎和意
識形態(tài)距離較遠的審美學,而不是倫理學,因此,編舞家在創(chuàng)作中,
常常不以傳達政淪觀點為主要使命,盡管現代舞史上不乏政治性的
作品,但這種作品大多產生于特殊的,或者說不正常的歷史背景,
比如戰(zhàn)爭期間,因此常常缺乏超越時空的永恒生命力。
對現代舞作品,尤其是對那種以實驗為目的的新作品,包括
學生的習作,最好不做價值高低的判斷,而應以竭力挖掘其創(chuàng)造的
潛力,理解其創(chuàng)造的動機為根本宗旨。
埃里克·霍金斯(1909一1 994)的作曲家露西婭·德烏戈謝芙斯
基(1919一 )在教編舞課時,總是以懇切的態(tài)度要求來自世界各地
的學生們多次表演同一個習作,以便能夠準確地幫助大家挖掘其中的
潛力,而從不用訓斥的態(tài)度對待學生。這種教學方法有助于學生們放
下包袱,輕松自如地表現自己內心深處的感受。
美國后現代舞大師崔士·布朗在回首往事時,曾對羅伯特·鄧恩(
1930一 )老師在上編舞課時所采取的“非評價性的評論”滿懷感激之情,
因為“這個過程……最大限度地減少了對編舞者的價值到斷、這對我就意
味著允許,允許我只管走自己的路,干自己想干或不得不干的事,嘗試
某個處于邊界線上,難以被接受的想法。”協(xié)決側沁切舞翔創(chuàng)作歸根結蒂,
都是在有意無意地探索“舞蹈是什么?”這樣一個哲學命題。
十多年前,這個定義收人進中國國際廣播出版社1989年出版的《社
會科學大詞典》,即認為:“舞蹈是表情性、概括性的人體動作藝術。”那
么,追很尋源地問,藝術又是什么呢?
毫無疑問,古典或稱經典的模仿論、形式論和表現論、依然是藝術
定義中的三大重要內容。而近年來,世異上各種新興的觀點則可大致概
括為四類:
包含著藝術家主觀努力的東西是藝術;
包含著創(chuàng)意,即首創(chuàng)的東一西是藝術;
不可重復的,甚至是不可模仿、不可因襲的東西是藝術;
進人藝術環(huán)境的東西是藝術。
如此,舞蹈的定義至少可在上述七種條件下得以成立,因而,其
涵蓋面也相應得到了大大的拓展。于是,我們對各種希奇古怪的舞蹈
探索可以比較寬容了,我們對傳統(tǒng)觀念中“非舞蹈”的抨擊開始減弱了,
我們關于舞蹈的概念似乎擴大了,我們對舞蹈的定義甚至不太在乎了。
于是,情節(jié)舞是舞,情緒舞當然也是舞;抽象舞是舞,具象舞當然也
是舞;純舞蹈是舞.啞劇舞當然還是舞;芭蕾是舞,性格舞自然也是
舞;民間舞是舞,古典舞一定也是舞;爵士舞是舞,踢踏舞無疑還是
舞……。于是,舞蹈的疆域得到了空前的擴張,舞蹈概念的百花齊放
得到了最佳的環(huán)境。而這一切,均成為現代舞發(fā)展的良好土壤。
可舞性(即某個題材是否具有用舞蹈來表現的特性)這個在古典
舞中的嚴重問題,在現代舞中完全不成立,因為現代舞的概念如此寬
泛,因為大自然在現代舞者的眼里無一不是在跳舞,因為人的每種行
為和每個動作無一不是在跳舞。退一萬步來說,如果說真有什么可舞
性問題存在的話,那也一定僅存在于編舞者的心里和身上,而絕對不
是任何身外之物的過錯。
美國現代舞的第三代大師保羅·泰勒說:“我們缺少的不是動作,
而是發(fā)現那些能為自己的目的出色服務的動作之眼睛。”
美國后現代舞的代表人物戴維·戈登甚至要求自己的舞者在舞蹈
中“不要跳舞!”意思是說,不要故作姿態(tài)地,按照傳統(tǒng)的表演風格去
跳舞,而應松弛自然地,像生活中的行為一樣去跳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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